日內瓦鐘錶獎官方認證的「經典」?

Jul 5, 2019

頒獎本來就是一種口味上的暴力,不過每次看到裡頭錯綜複雜的價值觀交橫都還是會產生很多想法。

 GPGH日內瓦高級鐘錶獎今年(又)對獎項做出了若干調整——老實說我不確定這是什麼時候公佈的,不過我是在六月中讀到這條消息的;2019年度新增了兩個獎項,一個是「潛水錶款(Diver’s Watch Prize)」,一個是「標誌性錶款(Iconic Watch Prize)」,除此之外去年一度被取消的曆象與天文錶款(Calendar And Astronomy Watch Prize)今年則予以恢復,而自從2015年之後就停頒的鐘錶啟發獎(“Horological Revelation” Prize)也在這屆重新加入評選項目。新增的兩個獎項,尤其是標誌性錶款,我覺得還滿微妙的,這次想在這裡談談這個;題外話,為了寫這篇我把過去七年GPGH的獎項和得獎名單都整理成表格,用以比對某個獎項是哪一年新增的、某個獎項又是哪一年被廢除的,結果透過表格一看卻意外地發現了一些很有趣的事實——比如說你知道從2013-18這六年間的小指針獎有三屆被Habring²拿走、兩屆被帝舵拿走嗎?Anyway,來談我們的新獎項。 

首先是潛水錶。這個獎項明顯地是從「最佳運動錶款」裡細分出來的,事實上在新增了這個獎項以後今年就把最佳運動錶給取消了。「運動錶款」原本就是一個很廣泛的分類,應該是考量到這點GPGH才在2014年另外成立了「最佳計時碼錶」這個獎項;當然,計時碼錶未必等同於運動錶,不過把這兩個分開多少是有助於釐清一些曖昧。技術上今年這樣的增減等於是用潛水錶取代運動錶,從實務面來看這麼做可能很符合現實情形,畢竟在計時碼錶獨立出來以後的五屆裡有四屆的最佳運動錶都是頒給潛水錶或海事用錶,只是如果你想要看得周全一點的話,飛行錶、賽車錶這些非潛水錶的運動錶現在就沒什麼適合的獎項了(當然他們也有機會去報計時碼錶獎啦)。這裡如果想打安全牌的話大可以維持最佳運動錶,反正最後的結果多半也都是潛水錶得獎,只是老是拉那些飛行錶、賽車錶來陪榜也滿無謂的,從這個角度來看把潛水錶獨立出來也算乾脆,所以這次這一塊的調整我覺得無可厚非。 

標誌性錶款這一項就真的很微妙了。在官方的競賽規則中對Iconic Watch Prize這一項的定義是「發行超過25年,對鐘錶歷史和鐘錶市場產生長遠影響的男女錶系列」;入圍名單要到7月15日才會發表,不過從25年這點來看1995年以後才推出的錶款是沒有資格報這個項目的,所以我們不會看到RICHARD MILLE、J12或是Big Bang(有點好奇Radiomir和Luminor能不能報?),問題在於「選出一個經典」這件事本身好像就有點怪怪的。如果今天最後選出來的是皇家橡樹、卡勒卓華或是坦克我想不會有人有意見,可是大概也不會有人太當一回事,因為這些錶的地位並不差這個獎來認證;當然如果他們選出了一些「隱藏版」的經典款可能會有點意思,比如說如果Seiko 5得獎了我覺得就很有趣,但是這樣的結果勢必也會引起爭議。

經典應該一種約定俗成的概念,歷史和市場說它是就是,透過一個機構或是一群人來強加認定我認為有點荒謬,我承認選這種獎很有娛樂性,後續的行銷效果應該也不錯,但我實在是覺得這種價值不需要被這樣標籤化,最糟的結果是讓「經典」這個在精品界已經愈來愈廉價的稱號又再變得更不值錢。不過既然人家獎都設了我們在這邊說什麼也都沒差了,只希望最後選出來的經典能夠給我們一點驚喜吧。 

最後補充一下,前面沒提到這次除了最佳運動錶之外還取消了最佳復刻錶款(Revival Watch Prize)這一項,這點也很有意思;基本上我個人還滿喜歡復古/復刻錶的,但我也同意這未必是個值得鼓勵——甚至是頒獎鼓勵的產業現象,業內對此持批判態度的也大有人在,因此這屆把它取消我認為是可以理解的,反正真的做得好的錶不管復刻不復刻都有機會在其他項目獲得認同,沒特別強調也罷。